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开展“寻找最美社会工作者”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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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2022/10/30 09:16:17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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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开展“寻找最美社会工作者”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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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节县民政局
关于开展“寻找最美社会工作者”活动的
通 知
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以榜样的力量弘扬社工精神,传播社工理念,扩大社会工作行业的影响力,促进公众对社工工作的了解、对社工群体的认同、对社工事业的关注,推动我县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发展,推动我县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,助推我县实现“兴业兴城,强县富民”建设目标作出更大贡献,经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决定,在全县开展“寻找最美社会工作者”评选活动。请认真贯彻落实。1.在奉节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工作人员。2.持社会工作证从事社会工作相关工作,但不供职于任何组织协会的个人。3.在奉节县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其他社会团体、社区社会组织、社会服务机构及志愿服务团队工作人员。4.各县级部门、乡镇(街道)凡在社会福利、社会救助、扶贫济困、乡村振兴、慈善事业、社区建设、婚姻家庭、精神卫生、残障康复、养老服务、社区矫正、教育辅导、就业援助、职工帮扶、犯罪预防、禁毒戒毒、矫治帮扶、卫生健康、人口计生、应急处置、群众文化、三级服务体系、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负责社会工作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1.政治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热爱社会工作事业,群众认可度高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;2.在乡镇部门或企业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不少于3年,或在我县本土社工机构、社区社会组织、志愿服务团队等社工岗位工作2年以上;3.持有初、中、高级社工师职业资格或相关领域专业资格证书的人选优先推荐,确有突出表现的可以放宽;4.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,有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,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,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;5.热爱社会工作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工作成绩显著,对社会工作有较大贡献,产生较好社会影响;6.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,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,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;8.近1年内无投诉记录,无服务差错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。凡是在部门、企业工作的由单位推荐,持证的社会工作者可自荐或由组织向县民政局推荐,并向民政局提交相关资料,持证社会工作者的自荐资料可以不用单位盖章。(二) 初评投票阶段(11月20日-11月27日)组织专家团队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评,确定20名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的候选人。于“奉节民政”、“奉节生活网”微信平台,搭建网络投票通道,每个微信号每天三票。网络投票情况将换算为分值,占总分值的30%。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,专家评审分值占总分值的70%,并根据网络投票结果,最终推选出“最美社会工作者”人选名单。根据投票及专家评审结果,取前10名在“奉节民政”、“奉节生活网”微信平台进行公示。对公示无异议的“最美社会工作者”进行集中宣传展示,并于奉节民政官方微信平台、奉节融媒体、奉节生活网等媒体宣扬“最美社会工作者”的典型事迹。举办首届“最美社会工作者”评选活动颁奖仪式,邀请相关领导、嘉宾、获奖代表、媒体出席大会;对获评者进行表彰奖励(颁发证书)。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本次活动是我县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,促进我县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。各单位、机构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。(二)严格推荐标准。各申报机构、单位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按照评选标准,遴选出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人物,切实把严“推荐关”。(三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申报单位机构要以文字、图片、视频多形式、多渠道宣传“最美社工”的先进事迹,加大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力度,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。邮箱:xiefengwei1990@126.com监审:龙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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