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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·希望工程 | “家长法治小课堂”第五课:提高防拐防骗安全意识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

转载 2022/10/15 08:52:48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奉节诗奉网 作者:奉节诗奉网 2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

开栏语

为认真贯彻落实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促进未成年人监护人增强法治教育意识,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,巩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第一道防线,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发展,团市委联合市高法院精心摄制“家长法治小课堂系列微视频,跟你一起分享“依法带娃”的正确“打开方式”!

“依法带娃”如何带?

今天一起观看

“家长法治小课堂” 第五课


《提高防拐防骗安全意识,

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》




本 期 案 例 概 览 

余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,由于求子心切、法律意识淡薄,遂四处打听试图通过中间人高价收养婴儿。

张某夫妇由于家庭条件较差,生活拮据,无力承担抚育多个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。在听亲戚张婶(人贩子)说有人愿意出8万元收养孩子之后,张某遂准备贩卖亲生子以改善家庭条件。于是,在张婶的牵线搭桥下,两家在张某夫妇家里完成交易,随后余某夫妇将孩子带走收养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夫妇犯拐卖儿童罪;被告人余某夫妇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,被告人张某(中间人、人贩子)犯拐卖儿童罪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判决被告人张某夫妇犯拐骗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被告人余某夫妇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被告人张某(中间人、人贩子)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

拐卖、拐骗儿童,是性质恶劣、依法严惩的犯罪行为。凡是以出卖为目的,有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,都将依法以拐卖儿童罪论处。即便贩卖的是亲生子女,也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

请家长务必收好这份“未成年人防拐指南”。

一、特定场所要小心。减少孩子独自外出的情况,前往商场、公园、汽车站、游乐场等易走失的高危场所时,切勿放松对孩子的看管,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。

二、拐骗伎俩要熟悉。不要让老人和孩子一无所知,假冒熟人、物质诱惑、假装问路、武力偷抢这些常用伎俩要让家中的老人和孩子熟知熟悉,碰到类似情况才能有所警觉。

三、防拐意识要提高。家长朋友们在不断增强个人法律意识的同时,还应通过言传身教、有奖问答、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对孩子展开防拐防骗安全教育,做到不轻信他人、不轻易上车、不随便开门、不私自出走。

四、防拐技能要牢记。教会孩子若干防拐技能,学会逃跑和呼救,识别派出所、消防局等标识、位置,牢记“别人东西我不吃,背熟电话和住址,紧急情况打电话,遇到困难找警察”,筑好自我安全防线。


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
联合出品
重庆市青少年新媒体中心制作
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 共青团重庆市南川区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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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审:龙浩

声明:来源奉节共青团

官网:www.cb630.com/www.sfw1987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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