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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全县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告》(奉节府发〔2019〕36号),奉节县禁止燃放的区域:
(一)永安街道禁放区域:朝阳社区、竹枝社区、滨河社区、羽声社区、香山社区、人和社区、诗城路社区、江陵社区的全部范围,明月社区城市建成区。
(二)夔门街道禁放区域:宝塔坪社区全部范围,金盆社区、瞿塘峡社区城市建成区。
(三)鱼复街道禁放区域:迎宾社区、步云社区、明良社区全部范围,茶店社区、康宁社区、新竹社区城市建成区。
(四)夔州街道禁放区域:清水社区、魏家社区、冒峰社区、胡家社区的全部范围,大槽村城市建成区。
(五)永乐镇禁放区域:永乐镇酒溜村部分(永安中学高中部至永乐镇政府公路沿线)。
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;文物保护单位;车站、码头、桥梁、隧道、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;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学校、养老机构;化粪池、沼气池、地下管网;森林、草原等重点防火区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。
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,禁止生产、储存、经营烟花爆竹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奉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提升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,戒存侥幸心理。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,警方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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